如何维护征地补偿合法利益
一名大学生村官问:我们村西头有50亩菜地,这些年村民一直靠种菜为生,现在城镇扩建,政府要对村民的菜地实施征收,但直到政府张贴安置补偿通告,村民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而且补偿标准比较低,很多村民表示不同意目前的补偿标准。村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现在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附有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相关材料。但许多政府部门在报批时为了方便和减少麻烦,往往会利用村民代表,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代替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有的甚至伪造相关材料。因此,建议你们先核实国土部门报批材料中的相关材料来源,如果存在伪造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或者村民签名的情况,可以要求征地批准机关撤销此次征地批复,重新组卷报批。征地报批时,你们可以要求对补偿方案举行听证,以满足村民提出的合理补偿要求。
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
一名大学生村官问: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
答: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林地)的经营权采取入股、委托代耕和其他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它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