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我市创新举措,加大救助力度,全面提高城乡医疗救助额度和救助比例。从2月份开始,全面提高城乡医疗比例和救助金额,更多社会弱势人群被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扩大救助范围。调整和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除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对象之外,将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特困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由原来的3类增加到6类。将34种重大疾病限制之外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也列入救助范围。
提高救助额度。将救助标准从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0元,将救助比例由50%提升至70%,增幅达20%。
健全救助制度。专门针对白血病、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每月10号定期发放300元救助金,减轻困难家庭负担,做到随申报,随审批,随救助。
完善“一站式”结算制度,精简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建立实时结报监督管理制度,对全市医疗救助工作做到及时监督精确管理,医疗救助实现“即用即补”。
今年以来,共为全市医疗救助对象38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44万元。
(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