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五一”期间,商务局对全市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酒类专营店76家、综合商店235家、大型超市5家、酒类生产企业3家,在检查中共发现没有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13家,查扣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商品146瓶,货值二万余元。并对这些酒类产品进行了集中焚烧掩埋。(商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