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济南一名城管因要对一位抱着三四岁孩子的女商贩扣留时发生争执。争执中,女商贩抱着孩子给城管下跪,城管见状也向女商贩跪下。事后城管称,下跪是为了与对方“平等对话”,也怕对孩子心理产生不良影响。(5月6日《齐鲁晚报》)
下跪,无论置于小贩,还是置于城管,都是无奈的选择。小贩的下跪,是生活所迫。如果有更好的赚钱方式,谁也不会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违法占道经营。在双方争执无效的情况下,女商贩只得被迫使出如此“绝招”。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每天为起码的生计而奔波的百姓做出此举实属无奈,更多的是期望得到城管的理解和放手。
而城管的下跪,似乎让作为旁观者的百姓难以接受。作为一名执法者,在正常的工作中与商贩发生争执,在对方做出下跪之举时立即以相同的方式“回礼”,恐怕只是一时之惊,也属无奈之举,更多的则是人性的本能反应。与以往的强制执行、没收财物、发生冲突等引起众怒的执法行为而言,下跪是否当时的唯一选择?
不可否认,以往城管与商贩之间“鱼死网破”的事例时有发生,可最后矛盾只会愈演愈烈。在“法”与“情”之间,拥有执法权的城管在百姓眼中似乎永远是大于商贩的强者。用强者示弱的方式来化解矛盾从而引发热议,恐怕只是“隔靴搔痒”,解决不了问题的根本。若开得此先例,以后再遇到此类或是棘手问题,便可一跪了之。
此事一出,网友热议“人和人是平等的”、“你跪,我也跪,这才叫平等”的说法,笔者认为多有不妥。城管跪商贩,民众看到了,但再多的“下跪执法”都是一出出搞笑的行为艺术。毋庸置疑,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人权是平等的。难道刚刚事发不久的陕西横山县医院医生向死亡患者“集体下跪”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吗?恐怕更多的只是悲哀。
城管跪商贩,与平等无关。用事发当事人杨珂自己的说法,是“怕对孩子心理产生不良影响”。这句话中更多涵盖的是人性、同情或者怜悯。笔者认为,若不从健全法律制度和机制、不从规范管理和人性执法的根本问题上做文章,恐怕城管给商贩下跪一事只会是“噱头”而已。
若双方在任何时候都能平等地站着对话,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才是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以及整个社会一个最好的交代。城管跪商贩是否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形象,真正地做到和商贩平等对话,文明执法,人性执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