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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2年度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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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2009]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申报范围:制造、建设和服务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7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

  (二)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茅(应提供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者给出排名邻近的企业名称和数据),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应提供准确数据);

  (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应分别取得国税、地税、环保、安监、发改委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县(市)属企业应获得过县(市)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焦作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其他有关事宜

  可在焦作质量信息(网址:jz.haqi.gov.cn)网站上“质量兴市”专栏内查阅,《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可从此专栏内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焦作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邮编:454002 联系电话:3586843

  联系人:丁玉玲、程相敏

  焦作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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