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②)2011年9月在修武、沁阳两县市启动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今年3月底在全省率先把改革推向全市全部6个县市:全民医保、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药品零差率销售、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
焦作市委书记路国贤表示:“深化医改是重大民生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彻底实行医药分开,让基层医疗回归公益,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安全、高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医改三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增活力。”焦作市财政局长、医改办主任申相臣如此总结焦作医改工作。
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是医改的初衷。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93.1万人,参保率达94%;新农合参合250.7万人,参合率达98%,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筹资标准、补偿标准、医疗费报销比例逐年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10万元。
在县、乡、村、城市社区医院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断药品经销商和医院、医生不当利益链,降低了药品价格,有效解决了以药养医和过度用药问题。
医改后,单个病人费用下降,医务人员收益得到有效保障,医疗机构得到发展。由于加大了财政投入,全市医疗服务网络结构、医疗条件明显改善。卫生医疗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和绩效工资改革,增强了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服务质量的提高吸引了更多群众就近就医,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人次分别上升了20%、10%,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分别上升了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