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智
3月7日至11日,省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查组在我市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奶站62个,抽检样品90批,结果均符合要求。省检查组评价道:“焦作市管理规范、责任明确、宣传到位、督察有力,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月28日至30日,农业部检查组对我市生鲜乳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23个生鲜乳收购站、24个奶牛饲养场(合作社)、92辆生鲜乳运输车、2个乳品加工企业,结果均符合要求。农业部检查组评价道:“焦作市采取的严格目标管理、严把审批办证、强化宣传培训、落实巡查制度等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很值得推广。”
“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市畜牧局局长傅秋生有感而发,“这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结果,是全市畜牧战线广大职工和饲养、销售、运输各个环节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大于天,食品安全重如山’的思想,上下同心狠抓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结果。”
我市始终把发展奶业作为调整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的突破口,以奶源基地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农业优势、传统饲养优势,积极扶持标准化奶牛饲养场(小区)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不断壮大奶业。目前,全市奶牛存栏6.1万头,奶产量24万吨,规模饲养场(小区)61个,标准化生鲜乳收购站62个,初步形成了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奶站为纽带、规模饲养场和饲养小区为基础的产业化生产格局。
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市领导高度重视生鲜乳监管工作,多次听取专题汇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市政府每年专门拿出100万元,作为畜产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并将生鲜乳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在全市形成了生鲜乳监管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去年5月和9月,我市组织市奶协负责人、奶牛大县负责人分别到石家庄市、大庆市等地学习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去年,我市共印发生鲜乳质量安全相关文件、通知、明电21个,召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专题会议4次,对生鲜乳收购站开展巡查、督导、暗访492次。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又召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会议,组织开展了2次拉网式排查。
为严格审核办证,规范收购秩序,去年年初,我市对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重新审核登记办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禁止向经工商部门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饲养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
为强化宣传培训,我市三措并举: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开展对包括各县市区生鲜乳监管人员、收购站负责人、饲养场区负责人、加工企业负责人等在内的生鲜乳质量安全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制成版面悬挂于每个生鲜乳收购站,并印在生鲜乳收购站的记录本首页,时刻提醒企业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在生鲜乳收购站的大门口墙体上刷写“使用三聚氰胺就是犯罪”等标语,并公布举报电话;统一制作“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民以食为天,责任重如山”等警示牌,摆放在企业负责人办公室,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实施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是我市狠抓生鲜乳质量安全的一大特色,主要有六大举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生鲜乳收购站和奶牛饲养场实行县市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市畜牧局每月至少巡查一次的定期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专门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向每个生鲜乳收购站发放生鲜乳质量安全告知书,与收购站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将此“三书”全部制成版面悬挂在收购站醒目位置;各个生鲜乳收购站都配备有三聚氰胺快速检测卡,开展三聚氰胺自检,从源头上把好生鲜乳质量关;出台《关于对不符合国家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鲜乳处理意见》,规范奶牛饲养场、生鲜乳收购站、乳制品加工厂不合格奶的处理方法,有效防止不合格生鲜乳流入市场;在《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焦作市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市、县两级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加大抽检力度,去年进行8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抽检生鲜乳样品419个、奶牛饲料样品14个,未发现乳品质量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