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海之蓝蓝】:献血是一件利人利己的事情。我身边的不少朋友都加入到了无偿献血的行列来,在他们的影响下,我也想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来,但不知道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管理有哪些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用血报销范围又是如何规定的?
市中心血站负责人: 很感谢这位网友对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管理》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之日起,本人临床用血费用即可报销;家庭成员应在30日之后临床用血费用方可报销。无偿献血者本人报销输血费用时,需提供献血证、身份证、医院结算发票、患者输血明细或用血证明的原件。家庭成员报销输血费用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献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证明、居委会证明、村委会证明等)和献血者的献血证等材料的原件。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2.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家庭成员是指: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免费用血政策的,可以拨打市中心血站服务热线285650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