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九利)近日,市地税局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优胜单位。2011年,全市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征管,共受理纳税人自行申报1609人,同比增加170人,增幅11.8%;申报年所得总额68481.52万元,申报应纳税额7783.74万元,补缴个人所得税267.88万元。
该局及早分解目标,强化考核,将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定期通报自行申报开展情况,强化督导,确保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利用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取得纳税人认同,获得政府支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自行申报纳税人“绿色通道”,选派业务水平高、操作熟练的税务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信息保密制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调动纳税人主动纳税申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