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10个法治创建公益广告塔(牌),在10个公园(游园)、10个广场、10个街区建设法治文化板块,建成1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完善100个农村社区普法园地。
2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和“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行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7%,调解协议履行率达98%。
3 大力开展外出(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免费开展外出(来)务工人员法制培训30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份。
4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施“十百千”规范化便民服务窗口工程,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50件以上,咨询量1.2万人次以上。
5 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南水北调征迁区居民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减免公证、司法鉴定费用。
6 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一企一师”和“法律体检”活动,集中开展两次“千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7 在全市建成11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对3889名安置帮教对象实施衔接管控和帮教;全面完成143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登记管理,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8 继续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力度,使在押罪犯10%以上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完善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