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传胜 实习生申孟杰)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工商局决定从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中原红盾行动(简称“双反” 行动)。
“双反”行动是中原红盾行动的第二场战役,分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我市工商系统将组织执法力量,严查10种违法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近似行为,造成混淆、误认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行为;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产地的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谎称有奖销售行为;垄断行为;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
该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了四个阶段的集中整治重点:5月中旬,将开展钢材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仿冒大型钢铁企业产品,特别是销售假冒、仿冒安钢公司螺纹钢等产品,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虚假标示、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5月下旬,将开展大型商业零售企业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仿冒产品、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虚假促销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以及弄虚作假等欺诈消费者行为;6月上旬,将开展公用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集中整治,对这些行业的垄断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打击违法行为;6月中旬,将开展批发市场集中整治,对各类商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坚持“三重”:重在宣传、重在教育、重在警示,突出“四查”:查行为、查规范、查案件、查责任,最终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市场主体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问题发现机制持续提升,基层工商机关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市场经营行为持续规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收敛;三是查处一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持续工商“双反”高压态势;四是对导致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的市场主体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持续追究,堵塞决策、管理漏洞。
据介绍,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该局成立了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并组成督导组,对所辖单位进行督促指导、监察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