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日前,我市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已全面启动。凡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连续3年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并符合有关条件者,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实施范围
记者从《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凡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并已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及其聘用在本单位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各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严格控制在正高级岗位总量的30%以内,并向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申报条件
凡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连续3年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焦作市市管专家;市以上青年优秀社科专家;与上述奖项相当的其他行业或专业奖项获得者,且在省内有较大影响,被公认为全市一流人才;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被业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以上奖项和荣誉应为取得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后获得。
申报程序
据了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首先,个人申请。凡符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其次,民主推荐。凡申报三级岗位人员,均须在单位较大范围的会议上进行述职(受聘正高级岗位以来的业绩情况)、民主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上报。第三,资格审查。市直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的正高级职称资格、受聘时间、各类人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第四,审核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研究认定。第五,拟聘人选公示。对拟聘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最后,实施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经核准后,按照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事业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聘用合同相关内容,聘期一般为3年。
申报材料
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推荐公函,《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四份),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成果、获奖、受聘年限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申报人申请。
据悉,全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推荐聘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经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将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据悉,此次专业技术三级岗推荐申报过程中,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82693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