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高武剑) 5月11日早晨,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门前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一支鼓乐队走进院内,走在最前面的群众将一面印着“办案迅速,一心为民”的锦旗送给所领导,感谢民警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18日10时58分,解放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塔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令后,该中队民警王长玉、吕志高火速赶到现场,发现自行车车主郑某某倒地受伤,遂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经过仔细勘察现场,他们发现只有自行车倒地划痕,肇事车辆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了解案情后,该所成立专案组,调取肇事现场、附近路口等所有视频资料认真比对分析,最终锁定牌号为豫HC88XX的小客车具有重大嫌疑,并通知车主王某到事故中队接受调查。然而王某拒不配合,经反复做工作,才到事故中队,说车子两年前就不见了,车在哪儿自己也不知道。
4月23日,73岁的受害人郑某某伤情鉴定为重伤,此案被立为刑事案件,解放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与交管巡防大队事故中队联合办案,经过反复调查取证,最后锁定王某的父亲王某某为犯罪嫌疑人。于是,民警乔装打扮,蹲点守候。5月8日下午,王长玉、吕志高发现嫌疑人王某某在家,遂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三一八”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