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讲求调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是我不变的理念。
最近审结的一起案件令我难忘,虽然过程艰辛,但从中感悟到的点点滴滴却可以让我在今后的审判生涯中享用一生。
庞某经营的家族产业在当地属知名企业,庞某与姚某离婚后,姚某起诉庞某及其儿子庞某某,要求分家析产,以获得该企业的部分股权。案件三年内历经两次发回重审,仅卷宗就有厚厚的八本。通过对卷宗的详细翻阅,我发现以往几次审理二被告均未露面,所有程序都是委托律师来完成的。我如果轻易判决,双方还会无休止地上诉。另外,该案已被列为重点信访案件。该案是典型的家族矛盾纠纷,要想让当事人息诉罢访,我认为调解是最理想的结案方法。
鉴于被告是政协委员的特殊身份,我邀请有关领导参与案件调解,另外上级法院也派人参与调解。期间,姚某突然住院。针对姚某与庞某某的母子关系,我从亲情入手,并以自己的切身感受给他们做思想工作。通过几个小时的劝说,庞某某终于抛开所有恩怨。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100万元,10天给付。
只有款项按期给付,姚某才会安心。于是,我天天提醒被告履行协议。第六天,被告如约将款缴入指定账户。但如何让姚某领款又成了新的难题,因为原告失明在床,又无银行账户和身份证,100万巨款提现金显然不合适。为切实保护姚某的合法利益,为其开设银行账户成了当务之急。于是,我又奔波于医院、派出所、银行,两天后,终于为姚某开设了个人账户。当我把存有100万元的存折亲自交到姚某手上时,老太太的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这一刻,我好长时间一直揪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同时,我也深刻感受到,在民事调解工作中,真情加理解、爱心加耐心就是成功的法宝,法官的无悔付出最终都能换来当事人的满意微笑。
李云霞 博爱县人民法院金城法庭副庭长,先后5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及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2011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