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以省工商局提出的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现代工商、和谐工商“五个工商”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服务全市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实际行动和良好队伍形象,认真搞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群众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如何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处理好行政执法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行政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理好行政执法与关注民生的关系,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终极目标。近年来,为更好地服务企业,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我们在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中推行了“点对点”系列服务活动,主动为当地名优企业打假维权,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坚持做到慎检查、慎强制、慎处罚,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搞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帮助企业谋发展、渡难关。加强行政指导引导,帮扶企业规范经营。深入开展“一窗口、三满意、四能手”创先争优活动,建立执法约见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转变执法观念,对非主观故意的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引导、主动规范为主,给予经营者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机会。建立“一对一”、“点对点”结对帮扶制度支持企业发展,加大对市内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积极为我市知名企业打假维权,建立完善了与市制动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康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明仁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等市内工业企业的打假维权联席制度,采取函告、派专人协查和部署专项行动等措施,“点对点”跟进服务,及时查处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立足职能,强化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当做执法重点,通过执法办案,促进社会管理,教育市场主体,达到办理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从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我们和市检察院在全市首家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通过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办理典型案件,规范企业行为,严厉查处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如市XX公用企业,利用其独占地位,在办理通信业务时,不管用户是否愿意都强制搭售其手机卡,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竞争,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企业的强制交易行为进行了处罚。我们还开展专项执法,确保职能到位,积极部署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汽车销售4S店经营秩序和查处房地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13家汽车4S店、36家房地产企业,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201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在工作报告中对焦作市工商局以“两法衔接”工作为抓手、强化执法、实现大要案件的新突破进行了表扬。
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能力要求。依法和规范是行政执法效能的根本保障。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首要任务就是要引导全体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增强规范意识,真正弄明白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让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树立执法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执法就是最大服务的正确理念。我们通过组织开展“五个工商”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廉政约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文书不合规、标准不统一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效能监察,确保了执法全过程的廉洁和公正,有效防范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同时,畅通监督渠道,聘请了16名行评代表为行风评议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焦作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2010~2011年度38个市直机关二级机构行风评议中,我们支队获得了30万张调查问卷满意率第一名、综合考核并列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办理的2起案件在《焦作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中被评为“全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起案件被省工商局评为“十佳案件”;经检支队被市工商局评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先进单位”。 (作者系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