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消除污染隐患,连日来,山阳区环保局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63家企业的6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
该局对未按照环评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改正后的设计图纸报环评批复的环保部门核查,限期内仍未同步建设环保设施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该局对长期生产而未进行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环保设施和要求已经落实的,责令限期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环保设施和要求未落实、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另外,该局对环评批复超过5年仍未建设的项目,依法取消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在此基础上,该局对不服从环境管理、恶意违法的建设项目,实施环保“黑名单”、挂牌督办、企业限批、区域限批、通报信贷部门等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王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