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陈炜伟、朱立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指出,国家煤监局定于6月上旬至7月中旬,在山西、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等八省市开展煤矿防治水重点督察,督促检查发生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地区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情况。
国家煤监局在日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水害防治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此次重点督察,旨在督察贯彻落实情况和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通知,督察将采取听取汇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要求,每个省市要督察2个地(市)区,至少抽查1个国有重点煤矿、1个地方国有煤矿和2个乡镇煤矿。在抽查的煤矿填写的《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情况表》上填写督察及处罚情况。具体督察范围包括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情况、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探放水制度和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治水措施和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