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直单位、相关企业: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工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豫企政职〔20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1--2012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国有和党组织健全的其他类型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范围内的下列人员可申报参评:
(一)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宣传文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职务的设置及评审
(一)助理政工师(初级职称),由县市区政工师评委会评审;
(二)政工师(中级职称),由焦作市政工师评委会评审;
(三)高级政工师(副高级职称),由河南省政工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正高级职称),由河南省政工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各相关市直单位、相关企业的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此项工作的安排和人员选定参评工作,所有申报者需要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并上报相应材料,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与担任其他专业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待遇。详情咨询市委宣传部社宣科。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29日,地址:沁阳市委宣传部社宣科,联系电话:5689989。
中共沁阳市委宣传部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