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 培
从建立矿产品流通检查站到设立警示场地,从关停无证照矸洞、铁矿井到检查运输车辆矿产品运输通行证,修武县在实施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面前敢于亮剑不手软、硬起手腕办大案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解决北部山区生态环境问题,该县周密部署,在北部山区醒目位置设置禁采和限采标志,组织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对北部山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充分发挥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联手打击违法采矿行为。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300余辆(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对全县非法采矿点进行了集中取缔。先后查处了大南坡非法采矿案、当阳峪盗采矿产资源案、古洞窑河道非法采砂案、赤庄村河道非法采砂案等多起非法开采案件,查扣违章车辆、挖掘机6辆,没收井架设备20台,封填井筒18处,治理洗沙厂35家。目前,该县矿产开发秩序得到了进一步好转,非法采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也逐渐好转。
为彻底杜绝私挖滥采现象,切实改善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修武县成立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出台了《修武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电业局和七贤镇、西村乡、岸上乡一道,采取切断电源、没收设备、充填井筒、遣散人员等方法进行取缔,做到“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施,炸毁或毁闭井筒,恢复地貌”,对全县非法采矿点进行了集中取缔。
为使被关闭和取缔的矿山不再反弹,有效保护矿产资源,该县建立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北部山区乡镇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责任主体,县北山区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对本辖区非法采矿行为负总责,并将目标责任逐级落实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国土、公安、安监林业、电业、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了矿产品流通检查站,加强矿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凡未携带非煤矿山企业车辆运输通行证的非煤矿产品运输车辆一律扣押。与此同时,组建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并配合乡镇政府开展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在北部山区主要道路醒目位置设立警示场地,将扣押的运输非法矿产品车辆和非法采矿的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在警示场地内,以达到震慑宣传效果;县国土、安监、公安、电业、环保、林业等部门对北部山区非煤矿山企业逐个验收,对未取得合法证照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无水土保持方案的、环保设施不达标的、未足额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均依法予以关闭。对在工作中利用职权暗地包庇袒护,使非法采矿行为应止而未止的,一查到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