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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机掉包金耳环
盗窃犯罪获刑罚


作者:詹长松 通讯员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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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詹长松 通讯员李彩霞)被告人万某、邱某煞费苦心设骗局,跨省作案,近日终陷囹圄。

  2011年10月中旬,被告人万某、邱某两名中年女子在家乡湖北密谋后,购置假金耳环、假金佛,不远千里跨省来到河南焦作作案。当月16日至20日,二被告人先后在中州铝厂家属院、马村区白庄菜市场、马村区丽园小区等地,谎称在工地挖出金耳环、金佛等物品,与带有金耳环等金首饰的中老年人搭讪,并借与被害人的金耳环对比之机,将金耳环掉包,共盗窃金耳环9对,价值13519元。

  2012年3月9日,马村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万某、邱某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万某、邱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和2年6个月,并均被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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