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秦)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6月1日起,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二手房交易施行新的征收办法。随着该《通告》的颁布,连日来以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窗口为代表的二手房交易相关机构都人满为患,市民们扎堆办理过户手续,争相在大限之前完成交易。
新的二手房计税征收办法旨在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计税行为,解决纳税价格争议,提高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水平,规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行为,保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执法的公正性。二手房计税价格将应用房地产评估进行调整,进而达到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目的,该评估技术系统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部结束,按照市政府及省地税机关的要求,6月1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该《通告》规定,发生存量房交易时,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对其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依法计算应纳税款。地税机关依法按照评估的房产价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下浮一定比例,核定计税价格,据以征收税(费)款。
据了解,我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自去年11月开始,并于今年5月20日成功实现了全市系统试运行。目前,系统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整体误差在5%以内,具备了正式上线的条件。值得关注的是,今后市民将不再自行负担二手房评估费用,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办税窗口按照规定缴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