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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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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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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一版)争取尽快审批焦作黄河大桥、郑焦城际铁路云台山支线等需要上报国家、省审批的15个重大项目。

  3.抓好新建项目开工。对全年计划新开工项目,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倒排建设工期。各县(市)区排定每月新开工项目开工日期,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对今年计划新开工而未开工的28个市重点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加大对计划新开工项目的核查力度,核查结果每月在《焦作日报》公示。

  4.督察在建项目进度。将省、市重点项目逐月排出建设节点,逐个分解到有关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实行项目建设进度公示制度,每月将重点项目建设总体进展情况在《焦作日报》公示。对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单位,对督导协调不力、效率效能低下、建设环境较差、影响工程建设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督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督导,每月将影响重点项目开工、推进的各种问题分类排队,逐个解决。加快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市联审联批成员单位对重点项目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对省、市重点项目,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集中要素资源,优先保证项目建设需要。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转型升级,重点开展产业集群招商和产业链招商,承接产业转移。盯紧国内外500强、央企省企和行业龙头企业,办好办实对环渤海、珠三角、海西、长三角等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一批重大项目、高技术项目、创新型项目和出口型项目落地。2012年,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引进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3个,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沁北产业集聚区、孟州市产业集聚区、博爱县产业集聚区、武陟县产业集聚区、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温县产业集聚区引进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万方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至少引进1个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资金到位率50%以上。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和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跟踪督察签约项目,严格考核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确保已签约项目落地见效。

  二、强力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7.对“双30”企业实行双重分包。对我市2012年度“30强”、“30高”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双重分包,分包责任持续全年。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为分包直接责任人;市直定点分包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组建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要素保障、政策落实、环境改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30强”、“30高”企业中的每一家企业确定一家主服务银行和若干家配合银行,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推进银企合作,确保企业资金链不断裂。

  8.分类支持行业发展。对困难较大的能源工业、铝工业、煤盐联合化工等行业,实行重点帮扶;对受影响较小的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等行业,积极帮助企业加强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应对钢材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确保正常生产;对基本未受影响的农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加强协调支持,确保快速发展。对中内配等一批产品供不应求的企业,确保电力等生产要素供应,支持其满负荷生产。

  9.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要素保障。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调控调节,密切关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应对措施。对存在的煤、电、油、运等要素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企业生产建设需要。筹备建立煤炭储备中心,保证电煤供应;迎峰度夏度冬期间,争取网供指标不低于280万千瓦。

  10.科学编制产业集群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遵循产业集群形成、演进、升级的内在规律,科学编制《焦作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和各个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规划,围绕做强核心环节、延长链条、补齐短板,明确各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和目标。

  11.依托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群。瞄准产业链图谱的关键环节和支撑重点,采取战略重组、股权转让等方式,壮大本土骨干企业,引进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整合行业小散企业,积极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着力将优势产业打造成全产业链、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到2015年,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500亿元的产业集群。

  12.围绕产业链条延伸提高配套能力。以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为核心,突出产业集群主导产品,明确产业延伸方向和重点,尽快形成全产业链体系。引进、发展配套企业,提高企业间专业化配套水平,支持企业建立终端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合作。重点支持广东兴发、奇瑞发动机、焦煤集团新材料产业园、厦工机械、风神轮胎等提高产品成套能力和集成能力。

  13.增强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在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拳头产品。重点支持建设5个以上国家级研发平台、100个以上省级研发平台、200个以上市级研发平台,在产业集群重大技术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研发上取得突破。

  14.加大对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市投资集团和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作用,为产业集群内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支撑产业集群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先配置用地指标;按照“先期介入、预审协调、快速办理”原则,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引导、鼓励产业集群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和集中使用的原则,整合各类政策性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专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内的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建设、重大项目招商引资。

  三、加快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15.大力实施“14820”城市转型工程。突出紧凑型复合型城市理念,突出城市组团式发展,突出人口向中小城市集中,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和城镇综合承载力,加快构建1个核心城市、4个城市组团、8个功能区、20个中心镇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16.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武西高速桃花峪黄河大桥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焦桐高速温县至巩义段、武西高速武陟至云台山段、焦作黄河大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积极推进“一横两纵”三条国道升级规划和“七纵七横”省道规划工作,做好S308冢沁线焦作至沁阳段一级公路改建、S233斗武线山西交界至武陟县城段改建和S104郑常线詹店铁路立交桥改建工程建设工作,启动S104郑常线新乡交界至博爱县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S308冢沁线二十里铺至焦作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S235焦西线改建工程(迎宾路南延工程)、S309获轵线孟州至济源交界段改建工程和S312温邵线沁阳至济源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推进环城快速通道建设,加快东海路(林邓线——南洋大道)、中南路(林邓线——南洋大道)、南洋大道(中南路——中原路)等3条环城道路前期手续办理工作,近期开工建设。

  17.打造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新亮点。加快推进“引黄入焦”工程建设进程,做好两座平原水库规划工作,启动新河区域综合开发治理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新河区域打造成为新的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休闲旅游区和生态宜居区;依托南水北调工程城区段现有商贸服务业基础,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高档商业设施,打造新老城区接合部高端商务区。大力支持新河综合开发区域和南水北调景观带区域文化旅游服务和商贸服务业开发建设,鼓励建设现代城市综合体、高档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大型商场和文化娱乐会展设施。

  18.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省定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359套(户),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0套;实际计划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4个项目18924套,竣工33个项目16352套。今年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要于6月30日前全部开工。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程,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工作。高标准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坚持成片开发、整体推进,实施大规模项目运作,鼓励各城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对社会资本参与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给予优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税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执行。

  19.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和银行信贷支持,持续加大财政资金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采用BOT、TOT等模式,对城市土地、城市空间、城市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城市资产保值增值,筹措建设资金。

  20.高标准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坚持“三个集中”(向城市集中、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向中心镇集中)原则和“363611”建设标准,综合考虑群众就业、社区位置、农民权益、资金来源等因素,紧密结合城市组团式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尽快编制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及53个试点社区详细规划,邻近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周边的社区均规划建设高层住宅,邻近中心镇的社区规划建设多层住宅或高层住宅。

  21.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取产城带动、中心村镇集中、整村搬迁、旧村滚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聚集等模式,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市财政每年拿出不低于3000万元,各县(市)每年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城区每年拿出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综合运用土地、信贷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房地产等各类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县(市)区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融资主体,利用农业银行推出的新民居贷款项目融资,协调农发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大型央企、省企参与新型社区建设。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土地综合整治政策,获得土地级差收益,从土地资源升值、房地产资源增值中筹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

  22.加强新型农村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做到“六通六有两处理”,即:通路、自来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有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卫生室、连锁超市、文化活动室、公共活动场所、幼儿园,垃圾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

  23.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有关户籍改革政策,实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政策,加快城镇及近郊区无地、少地农民的转户步伐,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允许农民“带土进城”落户,在承包期内不要求进城农民退还承包地,可保留承包权或依法有偿转让。

  24.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清理、废除各种阻碍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政策规定,对进入城镇就业成为城镇居民的,在享受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就业、入伍等方面一视同仁。大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的原则,对接产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发展和文化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等,积极开展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帮助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实现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服务,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吸引农村人口转移。

  25.统筹土地资源。探索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拓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探索开展人地挂钩,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相挂钩,建立市域内统一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26.保持粮食高产稳产。认真组织机收会战,加快麦收进度,确保颗粒归仓,实现小麦生产“十连增”。以整建制县、整建制乡高产创建为重点,强力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建成60个百亩方、57个千亩方和31个万亩方,高质量完成全国千亿斤粮食规划2011年六(县)市11万亩田间工程建设任务,集中打造52.9万亩平均亩产超吨粮高标准粮田,全面提升粮食单产水平,确保2012年粮食总产稳定在20亿公斤以上。

  27.积极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现代畜牧养殖业。开展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打造蔬菜生产核心区;“四大怀药”种植面积达到26万亩,实行怀药保护价收购政策,由农发行给予贷款支持,地方政府予以贴息;发展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肉禽等畜禽养殖场,建成16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

  28.加快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市新型农业现代化科技园、修武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博爱、沁阳、孟州、武陟、温县、博爱农场8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29.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主食产业化工程。全力打造面品、怀药、乳品、肉品、玉米、果蔬、调味品、饮品、林产品九大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6个国家级、3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200家。对新上投资过1亿元的怀药深加工项目,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以“四大怀药”开发为主的药品、保健品、食品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对怀药深加工产品销售收入过1亿元的企业,由受益地方财政按地方税收新增部分扶持5年;对开发建设3万平方米以上的怀药专业市场项目,由受益地方财政按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进行扶持,5年内按其实现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进行扶持。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外向型经济

  30.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加快十大文化旅游园区建设,积极推进云台山大型旅游综合区、七贤旅游服务区、神农山文化旅游服务区等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山阳故城、府城遗址、妙乐寺、药王庙等文化旅游园区建设,打造文化旅游新亮点。鼓励支持大型实景演出、晚间娱乐演出、特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等项目建设。

  31.加快流通体系建设。围绕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引进海翼物流等大型工业产品物流项目,推进宏达物流园等在建项目建设,打造煤炭仓储配送物流基地,加快沁北、焦西等大型物流园区建设,运作煤炭应急物流储备中心项目,引进大型现代化农产品物联基地项目。加大争取上级物流扶持资金工作力度,培育1~2个市级两业联动示范企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具备试运营条件。争取2个城区列为全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区,争取完成200家信息化农家店改造工作和城镇商业中心、直营店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工程建设,力争再创建5个国家级、10个省级示范社区;大力引进知名商贸龙头企业,积极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发展。

  32.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争取引进5家出口型企业;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扩大产品出口,新增出口实绩企业10家以上。加快焦作海关建设,确保下半年开关运行;积极做好申报焦作综合保税区对接工作,引进重大示范带动项目入区发展;深化与天津港、日照港、连云港、青岛口岸的合作,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及物流园区工程一期建设,确保下半年与焦作海关同步建成运行。加快焦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基地和8个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做大做强皮草国家级出口基地和汽车零部件省级出口基地,推进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创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支持佰利联、多氟多等企业创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企业示范基地;加快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大力培育食品农产品出口基地和企业,积极创建“四大怀药”、果蔬等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示范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年实现新签外经合同额2150万美元,完成营业额2351万美元,外派劳务4010人。

  六、加快发展民生和社会事业

  33.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新建、改建95所幼儿园,建成道清中学,完成100个农村中小学标准化改造建设工程;积极吸引知名院校合作办学或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焦煤中央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区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等项目建设,积极运作博物馆、群艺馆、朱载堉艺术中心等公益项目建设,加快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300张。投入1100万元,开展“爱心助残公益年”活动;积极做好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培训残疾人3000名,实现就业1500人。推进市殡仪馆迁建、烈士陵园改造项目建设;启动市福利院异地建设和老年公寓楼建设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升级改造16个城市社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6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4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9%。

  34.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加快职教园区建设,在焦作新区集聚以职业院校为主的10所学校,争取创建5所省级示范职业院校、10所省级特色职业院校和2所国际合作院校。申请承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研修项目,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市技师学院新校区和市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开展创建国家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工作;抓好河南矿业人才市场暨市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园区建设。实施“焦作英才5800计划”、“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引进急需紧缺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1000人以上,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执行率68%以上。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5.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城市绿地正常维护、市政设施正常维修、城区河道运行维护、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缝山公园南侧绿地保护、县乡公路大中修、塔北路上下行线、沿太行山和沿黄河旅游通道、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交通信号灯和标线、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旅游信息化和标志标牌、环境卫生设施、部分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2.3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资金7750万元,支持海关、消防设施、林区生态保护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等基本建设项目。筹措资金55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将补助资金与社区入住人口和节约土地面积挂钩,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36.积极支持投融资平台建设。统筹运作盘活资金8亿元,充实市级投融资平台资本金。将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缴纳的市级税费收入,按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形式,重点注入市投资集团,支持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37.积极支持中心城区经济发展。设立产业引导资金750万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统筹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400万元,支持城区企业发展。统筹资金130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

  38.运用财政存款引导银行扩大贷款规模。认真落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定期对各银行存贷比、贷款额和利率下浮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动态调整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统筹资金120万元,对金融机构进行奖励,鼓励金融机构为经济转型多作贡献。

  39.加大农业、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和民生投入。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和粮食高产创建、贫困村整村推进脱贫和科技扶贫。统筹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统筹资金3450万元,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统筹资金1.48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统筹资金1000万元,支持高校实验室建设。统筹资金3065万元,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筹措资金4.5亿元,支持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

  40.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争取财政部和世界银行绿色旅游城市交通安全项目贷款1亿美元,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争取上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支持高成长性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争取上级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补助资金,继续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工作。争取上级新增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和焦作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区加快发展服务业。争取上级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和危房改造建设。争取上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补助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争取上级“两权”超收收入,支持郑焦城际铁路建设。争取上级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41.认真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落实涉农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涉农行业发展。落实新办企业、新上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款抵扣政策,支持项目引进和产业集群发展。

  八、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42.大力促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融资。积极争取各银行省级分行扩大对我市的信贷投放,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10亿元,新增贷存比不低于70%。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承兑、信用证、保函、中期票据等业务;设置授信审批专门通道,合理设定授信审批权限,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贷款快审快批快放。各财政控股或财政参股的担保公司优先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提供担保。开展“产业集聚区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金融机构深入各产业集聚区现场调研对接,对各产业集聚区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采取银行分包、限期答复等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机构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争省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支持资金1亿元以上,争取国开金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拟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授信规模,扩大其供应链上企业的贸易融资,实现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融资共享。整合财政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各类资金,推广博爱县产业集聚区与中信银行合作的种子基金模式,为集聚区内企业提供担保。鼓励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建立产业集聚区金融服务站,选派专职客户经理进驻集聚区;鼓励民间资本在产业集聚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金融机构为集聚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融资服务。实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加快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程,全年力争集聚区IPO企业1家、融资5亿元至10亿元。鼓励银团贷款,采取“担保+银行信贷”模式,全年争取为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融资20亿元以上。组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与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对接,扩大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推动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债融资,争取我市成为全省首批“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试点城市,年内争取在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上实现突破。协调指导产业集聚区内经营规模、经济实力、融资需求等条件相当类别的企业,相互提供银行业机构间的融资担保。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流资过渡基金”作用,优先为产业集聚区内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年内争取有一个产业集聚区实现基础设施项目贷款2亿元以上。

  43.大力促进“三农”及小微企业融资。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的各项信贷支持,确保当前“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平均贷款增速。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立健全发放“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域内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重点向“三农”、小微企业倾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三农”、小微企业贷款方式,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对“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快审快批快放。

  44.加强民生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小额消费贷款,支持居民扩大服务性消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群众自主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做好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做到应贷尽贷。

  45.提升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通过持续注入土地、国有资产、经营性事业资产等方式,优化市投资集团等政府投融资平台资产结构,提升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2012年,市投资集团力争实现新增融资35亿元。

  46.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入驻焦作,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焦作市商业银行与港中旅的战略合作,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力争年底前实现改制和县域网点全覆盖。加快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步伐,力争年底前全部达到四级以上。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进设立步伐。

  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7.营造项目建设和企业周边优良环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建设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依法从严惩处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

  48.全面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市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于6月30日前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示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列入收费范围的项目,一律视为乱收费。

  49.实时监测职能部门执法管理行为。建立企业经营环境监测点,实行《市重点项目建设外部环境监督卡》管理制度,6月30日前发放到每个项目建设单位,市优化办、政府项目办定期对填写情况进行查验,及时为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排忧解难。

  50.强化服务满意度评议。开展“千企万人评部门”活动,公开评议结果,推动职能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客商在焦作受委屈”。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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