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修武县五里源乡东板桥村、七贤镇东夏庄村、岸上乡岸上村、郇封镇东常村4个行政村被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厅、司法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村”荣誉称号,城关镇人民政府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县通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农村各项事务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制可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村民自治体系,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法治修武”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了解,目前,该县共有16个行政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村(示范村)”荣誉称号,2个乡镇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7个行政村被授予全市“民主法治村(示范村)”荣誉称号,4个乡镇被授予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该县先后两次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裴向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