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赔了钱”,是老百姓对费尽心思打赢了官司,却因法院判决迟迟不能执行,自己合法权益无法而是到有效保障的无奈感慨。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这是一位老法官的感言。
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比较复杂,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法律制度、执行立法不完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一系列因素,特别是不少“老赖”当事人并非没有履行能力,而是抱着“欠钱就是爷”、“拖一天是一天”的想法,甚至玩起“人间蒸发”的把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为了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相继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执行攻坚月活动”等,尤其是中站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温县法院采取“以打开道”的强制执行方法。这些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法院的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不仅对债权人来说是一种损失,对司法公信和社会公正也是一种冲击。
此次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采取公布“老赖”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悬赏执行等措施,加强制裁“老赖”,不失为一次有益的探索。同时,也使债权人增强诉讼风险意识,不与资产状况差、信誉差的企业或个人打交道,不给“老赖”可乘之机。
根治“老赖”,需要依靠社会合力,从完善法律制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狠下工夫。可以将银行诚信体系横向推广到全国范围,纵向与公安、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实行联动执法,这就等于构建了一个诚信网络,让不诚信的“老赖”处处受限。
如此下去,执行难问题必将改观,“老赖”也将遁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