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实习生乔逸思) 近期,我国山东、湖南、黑龙江等地先后发生多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我省濮阳市又现校车安全事件。昨日,市教育部门召开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要求为危险水塘配备安全巡视员,并大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逐校、逐车、逐人建立监管总台账。
暑期是中小学生因游泳而引发的溺水事故的高发期。相关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0年,我国0~14岁儿童因意外伤害所致的平均死亡率为0.2%,占0~14岁儿童总死亡的19%;平均每年有近5万名儿童、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今年5月份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溺水在所有儿童意外伤害死因中所占的比重,6年来持续保持在一半以上,而且趋势有增无减,溺水事故仍是危害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
从我市的情况看,沁阳市、温县、武陟县、孟州市等地临近黄河、沁河,滩多且大多数危险水域没人监管,警示标志、防护措施破损严重或散失。有些采沙、取土、采石遗留下的坑没有及时回填,积水后形成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全形势严峻。
针对这一情况,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水务等部门,立即开展一次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危险水域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结合有关部门督促在江河、湖泊、水塘等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
针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我市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同时,要求家长做好课后监护。我市各县市区、各学校还将建立保持畅通的安全举报电话及家校安全联系电话,形成信息畅通渠道、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的防范网络。
根据会议要求,在校车安全方面,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对全市校车安全状况、驾驶员资质、车辆运行路线、车辆统一标志、保养维护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校、逐车、逐人建立监管总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校车进行立即整改;未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校车一律不准接送学生。
在信息报告方面,我市要求,对涉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市教育局,3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情况;如迟报或瞒报,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市教育局安全督查组将于近期和暑假期间,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落实防溺水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