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莉莉、周中全) 日前,武陟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李明(化名)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500元。19岁的李明因沉溺网络游戏,没钱时竟将黑手伸向姑姑家。父亲李小国(化名)得知后,亲手将其送到派出所。
李明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种地。可李明却迷上网络游戏,把父母给的生活费都花在了网吧,打起游戏整夜不回家。到初二时,李明竟然没和父母商量就辍学了。李小国没办法,就想让儿子去学手艺。可是儿子还是整日泡网吧,并结交一些小混混。为了彻底断掉李明上网的念头,李小国断了李明的生活费。
2011年9月24日,李明已在网吧玩了一个多月,身上带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为了弄点钱,李明想到姑姑家经常没人,于是,就赶到姑姑家,撬开大门进屋,偷了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坠及1000元现金。得手后,李明跑到市里把黄金首饰以3000余元的价格全部变卖,之后就直接到网吧上网。
后来,李小国听村里的人说见李明回来过。正巧其姑姑家的钱和首饰都被偷了,因李明曾偷拿过家里的钱,李小国就怀疑是李明偷的。找到李明后,李明当场承认东西就是他偷的。随即,李小国就硬拉着李明去派出所。李明一边挣扎、一边大喊:“世上哪有你这样的爸爸,竟然要把亲生儿子送进监狱!”
开庭审理时,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阶段,李明咬着牙气愤地说:“我恨我爸爸,要不是他,我也不会坐牢,我以后决不认这个爸爸!”
主审法官听后,耐心地告诉李明,他盗窃的财物总价值6000多元,按法律规定至少要判一年半有期徒刑。但是由于父亲主动送他到派出所,属于自首,法院才依法从轻判决。李明这时似乎有点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当他被法警带走时,忽然转头朝旁听席扑通跪了下来,哭着说:“爸爸,我错了,我到里边一定好好改造,出来后再也不玩游戏了。”在儿子面前从未哭过的李小国,也流着泪说:“儿子,别怪爸爸,爸爸这样做是不希望你继续错下去啊。”
编辑点评: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作为父母,有责任在给孩子生命后将其健康养大,更有责任正确引导和教育孩子,让孩子知道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