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芳、通讯员李慧芳)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防洪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欣、薛金永、李向前,党组成员安占平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副县长张志武和县水利、河务、住建、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二干排治理工程、河务一局防汛仓库、方陵提排站、沁河口,听取了水利局、河务一局、河务二局、住建局、民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防洪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洪防涝工作,认真宣传《防洪法》,科学规划工作预案,全面开展防洪防涝工程建设,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加强防汛队伍建设,为安全度汛做了大量工作。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防洪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防洪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消极松懈、侥幸麻痹思想;要认真落实防洪保障措施,周密修编和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健全防洪综合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反《防洪法》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