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3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图为王海剑(红衣者)等3名被告在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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