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邱明媚、孙胜利) “让我们这些村官享受副科级待遇,这是组织对我们莫大的信任和鼓励,我要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中,争取创造更大的成绩,回报上级党组织和父老乡亲。”6月20日,当选“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并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村党支部书记秦东红言语里难掩激动。当日,沁阳市和他一样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共有8名。
在今年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沁阳市开展了“农村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并创新举措,让评选出的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以此健全农村两委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评选活动中,该市研究制定了《关于提高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待遇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党建工作基础好、集体经济发展快、群众评议威信高、服务大局意识强、和谐稳定秩序好等10个方面的条件,在全市农村范围内进行评选。
当选者将从多个方面受惠。在经济上,提高其工作报酬标准,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在政治上,列席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关于农村工作方面的会议。同时,可优先享受政策性资金扶持,帮助其领办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其“双强”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