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形式多样庆祝党的生日
国家出口退税政策7月1日调整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清查饮食业户税源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进行修订
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我国“十二五”期间将投资
6000亿元提升耕地质量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总局:
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作者:何雨欣、侯雪静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记者2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税务总局介绍,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征收成本常明显增高。税务机关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同时,纳税人也需付出更多纳税成本。

  税务总局还介绍,公告出台一是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减轻税务征收人员的工作量,税务机关能够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申报服务。

  该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