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王铁(中)为群众发放养老金。
焦人社 摄
本报记者 杜 玲
本报通讯员 李树军
6月27日,是我市社会保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一天,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集中发放仪式的举办,标志着我市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养老保险发展史上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党的十七大确立的目标。自2009年9月国务院决定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高度重视,着眼大局,实施政策引导和制度激励。各县市区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养老保险制度由城镇延伸至农村、由职工扩大到居民,实现了几千年来群众“老有所养”的愿望。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150.6万人,参保率达到98%,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社会养老保险的有3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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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修武县被列入国家第一批新农保试点。
2010年,沁阳市被列入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
2011年,孟州市、武陟县、山阳区被列入国家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同时,修武县、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山阳区五县市区被列入2011年国家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当年,省政府决定,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2年,温县、博爱县、解放区、马村区、中站区、焦作新区被列为国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