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我2008年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一年后,又调到了其他单位。因为一些原因,我从2009年开始就没有再缴过养老保险。请问,现在我可以将这几年未缴的养老保险补上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携带该凭证到新就业地,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后,就可以将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