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维吾尔族、东乡族、哈萨克族、保安族、撒拉族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副食品、食品。
禁食自死物:自死物包括勒死的、打死的、摔死的、抵死的以及不是按伊斯兰礼节屠宰的和其他一切非正常死亡的动物。禁食血液:肉可食的动物宰杀后,血液不可食用。禁食非穆斯林宰杀的动物:在宰杀可食动物时,必须由阿訇边诵经边宰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