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桂香)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2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开始拨付,补贴范围和对象是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水路客运经营者,国有林业企业和国有林场、苗圃,以及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市财政局已向各县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下发通知。
通知说,依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分行业补贴资金数额和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岛际水路客运行业基础数据(根据2012年1~4月份行业基础数据)预拨,其他行业按2011年年底数据预拨,待清算资金下达时再统一清算。各地要按规定计算分配到县市、行业,确保做到补贴对象不重不漏。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制度,各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紧制订本级油补资金分配方案,要将分行业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标准于资金拨付前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做到事前告知补助对象。二是要在7月10日之前将此次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补助对象,同时将补助政策、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及时向补助对象公布,做到事中、事后接受监督。三是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收回补贴资金,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