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作华
见习记者 王水涛
架在黄河上的浮桥已被拆除,组成浮桥的浮船被固定在岸边,通往浮桥的路口拉上了警戒线,岸边设置了全天24小时值班亭,“沿河滩涂危险,请勿逗留、游玩、戏水、游泳”;“洪水危险,远离水域”的安全警示标语随处可见……这是记者近日在武陟县武惠浮桥渡口左岸看到的情景。
自6月19日小浪底调水调沙以来,拆除浮桥、停止挖沙作业、设置值班亭等,只是市河务局对加强黄河河道管理的一个缩影。
黄河防汛素有“黄河防汛看河南,河南防汛看焦作”的说法,沁河又是黄河千余条支流中唯一由国家直接管理的支流,“黄、沁河并防”让我市防汛形势和任务面临着特殊性、艰巨性、复杂性。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黄、沁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水事活动日益增多,滥采滥挖河道泥沙、在河道内违规开发建设等新问题层出不穷,直接影响了河势稳定,危及防洪安全。
在河道内违法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种植阻水片林、违规采沙等,都是导致黄、沁河出现“肠梗阻”主要因素。市河务局负责人说,河道内禁止的活动包括: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在行洪河道内弃置、堆放、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等;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近年来,市河务局通过实施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备的河道管理制度体系,使辖区河道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轨道。该局于2005年出台了《焦作黄、沁河河道采沙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还恢复重建了黄河水利公安队伍,目前已初步完成武陟、温县、孟州和沁阳4个派出所的建设,使之成为水行政执法的一支新生力量。同时,河务部门进一步加大河道治理宣传力度,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中,积极向沿河群众宣传水法规等有关规定,使其懂法、遵法,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
近日,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河道内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沿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黄河河道内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黄河河道内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给黄河防洪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黄河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执法。严格管理,贵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是市河务局十多年来依法实施水行政管理的基本经验。循着这条路,市河务局将在依法治河的道路上继续铿锵前行。”市河务局主管河道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关永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