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龙卿
夏日来临,前往游泳池畅游一番,已成为许多市民的避暑方式之一。近日,市民李女士在前往市区一家游泳场所“清爽”过后,身上却出现了一些红色的斑点,令其十分烦恼,从此她不愿再去那家游泳池游泳了。
近日,记者对市区几家游泳场所进行了走访,发现一些泳池都存在着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
有无疾病都自由进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传染病患者不能在公共泳池游泳。传染病包括:肝炎、皮肤癣疹(尤其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另外心脏病、精神病等患者以及酗酒者也不得进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内大多数游泳场馆都在显眼的位置张贴了“重症沙眼、皮肤癣疹、肝炎、心脏病等疾病患者严禁入内”的标志,这种标语能否起到相应的作用呢?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当泳者买过票后,都顺利地通过检票口进入游泳场,检票人甚至都不会抬头看一眼进馆的人。
水质如何是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采访中,许多泳池业主表示有过滤装置,有的表示三、四天换一次水。但是,常有市民反映,认为一些游泳场馆不按规定换水,水质不好,入水游一会后感觉眼睛火辣火辣,像针扎似的。
室外游泳池少价格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几年随着城市发展,一些室外游泳池被占用,又没有建设新的泳池,因此我市室外游泳池已经很少,只有屈指可数的三家。票价也在10元左右,室内游泳池的价格更高,在20元以上。这让喜爱游泳的市民有些吃不消。难怪我市一家室内游泳池发布的团购活动十分火暴,原价20元只需9.9元就可以享受。短短几天时间,参加团购的市民就达到了3300人。
泳民对规章也不了解
当记者在市内多家游泳场所内走访时发现,对于一些游泳池需具备的必要卫生条件,就连游泳者本人也不大了解。
虽然目前市民进出游泳场所已不再需要提供健康证,但这并不代表市民们自身的卫生意识有所增强。在市内一处游泳场所内,正在上学的小张就对记者坦言,他的一位同学患有严重的脚癣,却还经常和他们一起前往泳池游泳。“虽然有时我们也开玩笑般地说过他,要为别人考虑,可他却说,现在又没人检查,就算自己不去还会有别人去的,想想这也是事实。”小张如此说道。
与小张有所区别的是,王先生是一位有着多年“泳龄”的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在前几年,不少游泳场所为了保持公共卫生,还要求大家佩戴泳帽,可是这几年似乎类似的规定都放宽了。不过,对于强制浸脚和淋浴,王先生却并不了解,他笑着对记者说:“游这么多年泳,我还以为浸脚池是为了让大家适应池水温度的,原来是消毒池,这还真不了解。”
在许多游泳场馆里都张贴了严禁潜泳、跳水的警示标志,一家游泳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游泳场馆水深有限,每年都有不戴泳镜潜水及跳水的泳者撞伤的情况,他们为此在场馆里张贴了警示标语,但部分泳者仍我行我素。
卫生部门:需自觉维护
采访中,我市卫生监督部门的同志提醒说:在游泳场馆取消健康证之后,要保证场馆的卫生。很重要的是,一方面市民要自觉注意个人卫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入池前自觉冲淋,通过浸脚消毒池进入游泳池。不要在泳池内做一些影响卫生的不文明行为。游泳后要冲洗全身,冲洗眼睛。若发生眼睛、皮肤不适,要及时就医。另一方面,一旦发现有传染性皮肤病者入池,应立即向游泳池经营者反映,禁止其进入游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