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修武县七贤大道588号银河城小区18幢A区商铺02号、03号、04号、06号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焦作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