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党报热线 上一版3  4下一版
高丽:一心为民的户籍警花
行车证丢失该怎么补办?
天热儿童要少吃冰冻食物
意外溺水如何急救 急救医生为你支招
“有限电视网络整合”中的
“有限”应为“有线”
网上求职谨防上当受骗
我市市直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上调
特殊群体免除基本殡葬
服务费手续咋办理?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7月1日起
我市市直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上调

作者:杜玲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杜玲) 门诊慢性病职工报销比例上调5%,城镇职工医保增1类、城镇居民医保增3类可报销的慢性病病种。昨日,记者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高市直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医保增1类报销病种

  城镇居民医保增3类报销病种

  据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有关人员介绍,我市医保门诊慢性病工作开展已有10年,门诊慢性病用药和治疗手段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根据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建议,并征求有关医学专家意见,决定提高丙型肝炎、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精神分裂症等门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标准。

  我市列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重症慢性病种有哪些?目前,列入职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病种新增了丙型肝炎,目前已达18种,分别为: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丙型肝炎;血友病。

  目前,列入居民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病种新增了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精神分裂症、丙型肝炎等3种,目前已达7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精神分裂症;丙型肝炎;血友病。

  门诊慢性病职工报销比例上调5%

  记者从该中心基本医疗管理科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重症慢性病患者《就医卡》有效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由原来的75%调整为80%,上调了5%;城镇居民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为70%。

  重症慢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患者持就医卡、IC卡到所选的定点医院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持卡结算,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其余统筹支付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每月与市医保中心结算一次。外购药品及外院检查费用由个人垫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30日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审核报销。

  城镇居民重症慢性病患者费用由个人垫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30日持就医卡和票据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审核报销,报销的费用由重症慢性病本人持身份证领取。确需住院治疗的按医院规定办理,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待遇。恶性肿瘤确诊2年后每季度复查相关检查,3年至5年每半年复查一次相关检查。

  为了让市民更明白重症慢性病患者所享受的待遇,该中心基本医疗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名重症慢性病患者一个月医疗费用甲类药品和检查费为300元,不属于慢性病报销范围为30元。那么,先剔除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就是300元-30元=270元。然后,再按比例报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70元×80%=216元,个人负担:270元×20%=54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270元×70%=189元,个人负担:270元×30%=81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