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对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费用,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
11日公布的这个《意见》提出,北京市将对因公出国、出境加强市级统筹力度,避免重复、低层次组团。项目计划经国家外专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计划外的项目一律不能执行。单位党政机关人员培训项目数量将受到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培训以短期培训、专题培训为主,不搞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