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我市201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从即日起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今年的培训分为三个范围:
一、小企业会计培训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银监会五部委《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学习贯彻好该准则,我市所有属于小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参加2012年《小企业会计准则》面授学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登录焦作市财政局网站—财政公告查询。
1.培训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实务操作》。
2.培训时间:每周一期,每期三天。
3.市区报名地点: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建设路86号)。
4.市区培训地点:市财政局后六楼干部教育中心。
各县市培训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
二、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及所有不属于小企业的其他行业会计,继续教育仍然采取网上学习方式。
三、高级会计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报名,合理安排工作和培训。
咨询电话:3121204。
焦作市财政局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