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龙卿
每一场纠纷都像一团儿乱麻,调解纠纷正是要理顺这团儿乱麻。
“调解过程不会一帆风顺,总会有这样或那样难以解开的结。”丁继东说。
他曾审理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原、被告系翁婿关系,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20万元的退伙款。开庭审理前,原告因病死亡,其年已八旬的妻子和原告之子依法参加诉讼后,被告又提起反诉,标的达25万元,其依据是原告生前为被告出具的各种债权证明。而原告的妻子和儿子认为被告的反诉事项原告在退伙前已结清,不应支持被告的反诉请求。原告的妻子到庭后不停地与被告方吵闹,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社会影响也很大。丁继东仔细分析案情后,发现双方因合伙还有土地使用权纠纷和不当得利纠纷,如果以判决的方式结案,双方肯定有一方上诉,原告方还会提起两个新的诉讼,如此连环诉讼,仅诉讼费双方各自就要花1万多元,再加上律师费用,数额会更大。原告妻子和儿子经济比较困难,如果他们上诉,无疑又增加了很大的经济负担,案件也得等很长时间才会有结果。丁继东决定以调解为主,力争调解结案。但由于双方法律素质不高,戒备心太重,庭前以及庭审中的几次调解效果都不明显。丁继东没有放弃调解,庭审后组织双方律师和当事人多次做工作,最终使双方理解了调解的好处,双方的戒备心逐渐消除。就这样,前前后后经过20多次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10万元。双方的合伙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并解决。一个案件、三个纠纷,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诚心让原被告双方化解了纠纷,消除了戒备心,这是关键。”丁继东说。
调解要有公心,公心成为甘霖。丁继东在办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一方当事人通过关系三番五次地请吃饭,他予以拒绝后,当事人又以介绍案情、送交证据为借口,在材料里夹带了3000元现金。他当即对该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收回。当事人担心他会偏袒对方,对调解抵触情绪很大。但当丁继东拿出调解方案后,当事人从内心里感到他并没有袒护对方,态度随之转变,并主动让步,率先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并当场履行。当事人在领取调解书时说:“这个案子调得公正,我口服心服。”6年来,他拒收礼金1万余元。
彻底调解好一起案件还需要一定的方式方法,丁继东注重的是耐心回访,延伸服务。李某诉赵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通过丁继东的调解,赵某应分两次共赔偿李某10万元。赵某当庭赔偿了3万元后,私下扬言余款不再支付,企图逃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丁继东主动到赵某家进行回访,敦促赵某依约支付了剩余的7万元,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自2007年以来,当事人当庭履行或按期自动履行的案件占丁继东所调案件的98%。
诚心沟通、公心化解、耐心回访,让丁继东成为焦作市法院系统调解成功率最高的法官。2005年以来,他共审结民事案件600余件,平均调解率在90%以上,其中2007年度调撤率达99%、2008年度调撤率达97%、2009年调撤率达96%、2010年度调撤率达92%,所调案件没有出现上访告状现象,并且98%以上的调解案件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基本上是当事人当庭履行或按期自动履行。
人物档案:
丁继东,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修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5年至今,他先后被县法院、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调解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次,2009年被修武县委、县政府评为“感动修武十大人物”之一,被焦作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丁继东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矛盾化解百日竞赛先进个人。2011年6月,丁继东被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