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职工群众使用住房公积金,我市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其中新增了一项条款,因借款人离婚造成贷款所购住房的产权发生变更的,允许原借款人结清贷款后,重新申请贷款,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贷款余额剩余的本金。另外,未婚或无配偶的贷款职工,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由原来的所在单位计生部门或居住地社区提供变更为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供。 丰舒潍 谷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