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黄河小浪底调沙工作开始以来,市海事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境内水上安全:一是进一步督导调水调沙期间实施停航、禁航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船舶锚泊地值班,特别是浮桥浮舟锚泊地,密切关注河势、水位变化,确保船舶、浮舟锚泊安全;三是对督导中发现船舶锚泊时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防止跑舟;四是落实承包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调水调沙期间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漏管现象。 杨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