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乔保胜、闫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据国税部门统计,我市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1908户,占全市纳税人32338户的98.52%,2012年上半年,入库税收61385.95万元,占整体税收的22.68%。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压力很大。市国税局坚持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通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增值税起征点再次上调。增值税起征点的大幅提高,可以有效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增强其赢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市国税局第一时间通过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播放公告、在人员密集区域悬挂横幅、在繁华地段发放宣传单、发送短信、举办政策发布会等方式将这一惠民政策告知纳税人,保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据市国税局测算,本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我市未达起征点的个体纳税人将新增1.3万户,享受免收优惠政策的个体纳税人有2万余户,约占全市个体纳税人的五分之四,预计一年免缴税款4000万元。
“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是市国税部门坚定不移的理念。武陟县大虹桥乡某制动器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办小型企业,对相关增值税政策不是很了解。武陟县国税局了解这一情况后,深入该企业辅导办理涉税业务,及时向企业宣传一般纳税人相关政策及认定程序,并帮助该企业成功抵扣增值税8万元。2011年以来,全市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近2700万元,2万户纳税人受益;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征84万元,169户纳税人受益;免收发票工本费170万元,3.19万户纳税人受益;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万元。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审批残疾人就业单位退税3423万元,审批资源综合利用、宣传文化单位退税5188万元,直接减免4220户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218806万元,减免119212户次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销售额72887万元,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17580万元。
据了解,全市国税部门还将在认真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三个方面下工夫,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更优越的税收环境。全市国税系统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不断加大税收法规宣传和解读力度,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规定;努力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同时,该局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履行征管程序,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依法科学合理地核定应纳税额。该局还将依托局长信箱、12366热线和网络、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及时回应纳税人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加大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效能,严肃查处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增强其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