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新和) 为了进一步搞好“金秋助学”活动,市总工会近日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发出了《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学子”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
《通知》指出,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2012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生活困难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和独生子女户的困难职工子女优先。活动时间自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充分利用现有帮扶网络,按照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学校学费清、助学愿望清的“五清”要求,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和助学方式,制订方案,落实责任。要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采取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方式,广开筹资渠道;采用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劳模爱心帮扶等方法,不断创新帮扶形式。要始终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做到报名审核管理严格、助学资金专款专用、助学活动程序规范。加强对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发生,加强与本地区其他助学活动团体的配合,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结束后,市总工会将对助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违规使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