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贾正军)7月10日,修武县城关镇居民张某在《消费争议调解书》上签字后,拉着修武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一年多的空调纠纷总算解决了,太感谢你们工商干部了。”
据悉,当事人张某于2011年3月19日在一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格力空调,空调在使用过程中不明原因着火被烧毁。格力空调厂家和销售商经过调查,认为张某的空调是由于插座短路而起火,与空调质量无关。同时,格力厂家和销售商还以当事人购买的空调是串货而相互推诿。无奈之下,张某投诉到了城关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并与当事人一起,多次与格力厂家、销售商沟通协调。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格力空调厂家按照5.7折的价格更换一台新的格力空调室内机,张某拿350元,销售商补贴500元。室内机由格力空调售后部门免费安装,免费加注氟利昂,并按国家规定对该空调实行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