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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7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环保局将对全市环境监察进行专项稽查
三年内对所有县市区环保部门稽查一遍


作者: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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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翟艳)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市环保局将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据了解,2012年的稽查对象为沁阳市、温县、马村区、中站区的环保部门。

  此次专项稽查活动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完善现场执法程序和制度,切实提高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稽查范围为县市区级环保部门2011年以来实施的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内容为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专项稽查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专项稽查。稽查主要采取案件查阅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市环保局为保证此次活动见实效,将围绕稽查定位、程序、内容、要求,采用集中授课、会议研讨、案卷讲评、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对稽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为确保专项稽查工作质量,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均应先期开展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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