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09年5月建成运行以来,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发展规律,健全制度机制,实现阳光运作。该中心成立以来,共完成交易项目559个,实现合同交易额39.3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55亿元,增加财政收益4060.92万元。
整合机制,构建“四位一体”监督体系。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对职能部门进行监督;职能部门对交易市场及交易主体进行行业管理和职能监督;交易中心对所有进场项目交易活动进行程序性场内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监督当事人以及各交易主体进行执纪监督。
健全制度,确保项目交易规范运行。先后出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10份规范性文件,制定业务运转操作规则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综合服务管理等15项业务运行制度,确保各项交易活动运行有章、操作规范。
科技先行,打造信息化阳光交易平台。建立监控室与评标室之间的语音询标系统和开评厅与功能厅室之间的音像监控系统,实施全程监督,防范“人情操作”;运用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系统,实行一般项目在代理机构备选库内随机抽取制;积极探索网上交易等新型的交易组织方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创新方法,建立招投标诚信保障体系。建立诚信投标人信息库,向信息库成员告知公告内容,增强交易的有效竞争。完善投标人资格条件,潜在投标人在沁投标时,必须提供最近一次中标项目质量合格证明。实行中标人诚信履约回访制,完善诚信档案。同时,充分发挥网上曝光台的作用,对失信企业及时在网上曝光。
王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