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毛玉平)今年年初以来,我县按照市公车治理办的精神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县域范围内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的管理,加大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抽查和监督力度,有力遏制了“车轮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县及时成立了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从县纪检、财政、公安、审计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和举报。
县公车治理办组织对全县的公务用车进行逐一排查,认真登记,确保全县每辆公车都登记在册。同时,对照有关规定,认真查找我县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学习有关知识,严格自律,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对公车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公车配备审批先由财政部门、公车治理部门对申请购车单位提供的车辆编制、现有车辆数、购车理由、拟购车型及预计车价、资金来源、车辆报废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再上报政府审批。经审批同意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采购和落户手续。同时,新购公务用车信息报县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通过审批监督,有效防止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