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财政补贴及时兑付到位,焦作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已将预拨2012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指标拨付各相关单位,并委托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市区出租汽车财政补贴资金的兑付,补贴将于2012年7月31日发放结束,特公告如下:
1.发放范围:市区2012年上半年已年检合格的出租汽车。
2.应持证件:车主本人携带本车运营证、行车证、车主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发放地点:市客运处收费室。
4.各出租汽车公司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此次油补按照市财政局要求,采取直接拨付方式,统一发放车主姓名的商行存折支取,请各出租汽车车主按规定时间到市客运处进行信息核实,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好银行存折,以备再次使用,遗失者责任自负。逾期不领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上缴。
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